关于进一步支持石材行业
智能制造数字转型的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南安石材行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具效益、更可持续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石材行业推广应用,促进行业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规模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提升行业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实现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全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石材之都”。
二、主要目标
设立石材行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专项资金,加快推进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力争到2023年,石材行业工业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取得明显突破,经营成本、加工效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规模产值(营业收入)年平均增幅达到15%以上,石材进出口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位。
三、具体措施
(一)鼓励石材企业技术改造。对石材企业购买(含融资租赁方式)生产性设备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项目经统计系统入库,实际购置款在300万元以上且年度纳税总额达5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度实际购置款3%比例一次性给予补助,单家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二)鼓励采购国产智能装备。对企业购置、生产列入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智能装备(含智能传感器、控制系统等关键部件),按采购发票总价(不含税)的20%给予购买企业购置补助(市、县两级各承担30%和70%);按销售发票总价(不含税)的10%给予销售企业补助(市、县两级各承担30%和70%)。
(三)推进“石企上云”数字化工程。推动企业基础设施、平台系统、业务应用和生产过程上云,重点支持石材企业使用泉州市域内云服务商提供的云服务平台,对首年年度服务费超过5万元的企业,由云服务商汇总上报,按照服务费(以发票金额为准)的15%给予前30家上云企业补助,单家使用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鼓励石材企业率先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支持企业与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与合作,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对前50个软硬件投资额达20万以上(其中软件投资需占比30%以上)的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按软硬件投资额15%的比例给予本地企业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该项与“石企上云”、“采购国产智能装备”不重复享受。
(五)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对获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智能制造试点专项项目,一次性给予实施单位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智能制造企业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5万元奖励;全面提升产业装备数控化、智能化水平,发展一批数字化、智能化工厂(车间),对新确认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和25万元补助。
(六)推动技术改造融资租赁。大力推广以融资租赁为代表的现代商业模式,鼓励国有企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银行支持石材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技术改造,并在融资租赁手续费和业务综合费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倾斜。
四、附则
(一)同一企业当年度累计享受的本级补助资金总额以该企业当年本级财政贡献为上限。已享受各级同类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为涉黑涉恶企业及非法组织机构(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涉黑涉恶企业及非法组织机构),不予享受任何鼓励扶持政策。
(二)企业弄虚作假骗取政策资金、违反规定使用政策资金的,政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额追回补助资金,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其五年内申报政策资格。
(三)市工信局负责牵头每年定期汇总政策落实情况,并报送市政府。
(四)原有政策规定若与本方案有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由市工信局商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组织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上一条:南安市石材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